惠州市社保基金局二00三年工作计划
一、2003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按照省提出的“扩大覆盖,强化征徼,规范支出,改善服务”十六字方针,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搞好三个文明的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待遇支付和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的完整、正确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2003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任务和目标:
1、继续巩固扩面征收成果,强化社保基金征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03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70544人,增加33685人,同比增长10%(各县、市、区养老保险计划增长情况见附件)、(市直养老保险参保118599人,增加8800人,同比增长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9379人,增加31050人,同比增长8.4%(市直参保141758人,增加8800人,同比增长6.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15952人,增加38994人,同比增长10.3%(市直参保116996人,增加8800人,同比增长8.1%);女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69941人,增加89980人,同比增长50%(市直参保142551人,增加8800人,同比增长11.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3298人,增加29390人,同比增长10%(市直参保181395人,增加19435人,同比增长12%)。
2、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保障全市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各项社保待遇的足额发放工作,全年预计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43753.81万元,同比增长35%(市直预计支付总额16006.12万元,同比增长45%)。其中支付养老金27975.54万元,同比增长25%(市直支付9257.67万元,增长35%);支付失业保险待遇5491.29万元,同比增长70%(市直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168.18万元,增长80%);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608.66万元,同比增长20%(市直支付369.59万元,同比增长20%);支付女工生育保险待遇517.84万元,增长44.33%(市直支付女工生育保险待遇364.21万元,增长40%);支付医疗保险待遇8160.48万元,增长60%(市直支付医疗保险待遇4846.47万元,增长63.5%)。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社保基金运行质量,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1、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把工作任务划分到各县(市、区)社保局,细分到今年每个季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时间到位。一是把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关,计划通过年审登记到今年四月底前增加参保人数15000人(其中市直增加4000人);二是坚持短期突击与长期坚守相结合的扩面策略,计划在5—6月和9—10月开展两次声势浩大的扩面大行动,通过两次行动增加参保人数30000人(其中市直增加8000人);三是继续协调地税、工商等各职能部门关系,利用相关部门钢性作用,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2、进一步研究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联合地税等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关系及职能,研究解决社保、财政和地税及市县两级间相关数据的交换和对帐问题。
3、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质量,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在做好扩面工作同时,确保实际缴费人数的稳定性和缴费工资的向上级拟出,加快推进区域统筹层次工作的意见,做好两市(市直、惠阳市)两区(惠城区、大亚湾区)统筹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使以上四个地区尽快实行统一费基、统一费率、统一待遇计发办法。
4、继续做好各项社保待遇的核发工作,确保离退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在研究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警机制,加强与养老金代发机构的协调,完善养老金发放管理服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冒领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计划在五月份前做好享受待遇人员的个人资料采集工作,六月底前在市直上指纹识别项目,争取杜绝冒领待遇的情况发生。
〈二〉、以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维护基金安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础业务管理工作,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失业保险基础信息管理规范,提高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自动化水平,确保参保职工相关信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2、结合“万众评公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办事程序,特别是协调医、患、保三方关系,提高医疗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完善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办法,按照省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完善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管理和补贴办法。做好机关与企业之间流动人员、转制科研机构人员和部队转到地方工作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改革办法的实施。
4、逐步理顺和规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异地转移和市内调动的社保关系转移作统一规范,以及原行业统筹驻惠单位职工信息的清理工作,逐步理顺市直单位社会保险管理。
5、研究和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推动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相关政策,继续促进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妥善解决困难企业人员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对相关退休人员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破产关闭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实行一次性趸缴方式。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保定点单位管理,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机制,量化和细化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
3、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把我市目前实行的平均住院人次费用定额结算方式,逐步向“总量控制、总额预付”方向发展,并将自付部分和自费范围纳入定额结算标准范围内,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
〈四〉、以提升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良好形象为目的,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自身建设。
1、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经办工作效率,按照省劳动保障厅信息化建设要求和我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加快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一是做好“五保合一”软件系统的完善升级工作;二是做好各项信息资料的规范工作;三是做好与各县区的联网准备工作,为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地级统筹做好前期工作,四月份前实现与大亚湾区的联网工作;四是争取省的政策支持,请拨信息建设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计算机设备予以支持,并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2、提高基金核算管理和分析预测水平,为制定政策和基金运行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加强对有关统计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调研,使有关指标更能反映我市社会保险运行的真实情况;二是加强对全市社保会统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会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报表质量,拟在五月份举办一期全市社保专版财务软件实际操作培训班;三是拟对困难县区在会统软件方面予以适当支持,以提高我市会统工作电算化水平。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加印《社会保险指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三个条例》、《医疗保险文件汇编》各1万册,配合省、市劳社系统集中搞政策咨询,深入到大企业、大单位中去宣传讲解有关社保政策法规。采用多种形式在电视台、报刊上介绍社保业务。加强对社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我市社会保险良好氛围。
4、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增强职工服务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和对外管理服务承诺制度,简化对外经办工作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我市社会保险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