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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度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市直、中央和省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
  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负责管理市直、中央和省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
  工作。
五、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
  务报告;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
  金稽核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六、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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